[魔鬼藏於細節] 學校持拍攝同意書,學生事主反對無效

我之前都睇咗,平心而論,套戲係剪得幾好,但係前提係應該得到當事人同意。而家嘅情況,其實好悲哀..到底導演、學校為左光環,錢,底線喺邊度?可以幾不顧倫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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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估唔到原來佢都唔知自己俾人搬左上大銀幕
張盜行為同土匪無異

我是「被通知」成為電影的一部分。
每一天都有看過《給》的人問:「你看了沒有?」有 Fans 問我會否轉型拍電影,我一頭無緒。作為運動員,遇上這些事都會找體院 PR 幫忙,就如學生有事會找老師一樣,但同事說她幫不了忙,香港沒有肖像權,該片段由張女士所擁有,她將之放上螢幕,沒有犯法。而且片段已經公映,追究也沒有太大意義。
沒有犯法,是否代表那是對的?沒有犯法,是否就不用當事人同意?那怕是事先「知會」一聲以尊重當事人的「程序」都省去呢?
我只是佔電影片段十來秒,是「紀錄片」中最「不知所為」的一員,我為甚麼會在電影中「存在」相信大家心裏有數。這部電影,我不會看,亦不鼓勵你看。我懇請我的朋友、FB/IG Fans、大學講師和同學們不用再追問我所有有關《給十九歲的我》的情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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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詩嗰單簡直係儲心積累Tim la,無啦啦個導演去扮記者訪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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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得好貼地,個男仔仲要話以為個女仔silence consent, 又話錯過咗叫停嘅時間:rage:渣男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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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演員成本咁賺錢,仲要知會都冇聲,極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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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諗住去睇,而家慳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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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通告明擺父母上枱,出賣父母對學校嘅信任。係點PK嘅教育工作者先會咁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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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嘅嘢,才是最貴

如果同意,就不用搬出 silent cons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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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為錢位面,發行商為錢,導演為錢為名氣,家長想威想出名,全部都唔係好嘢。學生可能以為好玩,不過未成年唔識諗。

新校舍真係好靚,學校名氣響晒,犧牲幾個學生感受,比人批評幾句算得乜。

學生感受重要定學校重要?未問都應該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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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可能只係覺得阿女被揀中,即係學校都認同佢(係會自豪嘅),又覺得幫到學校都幾好。而且有學校把關,相信當時冇諗過冇明星嘅片可以咁公映。老實講,我相信家長感覺都係中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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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覺得好恐怖,明顯係有心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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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地李慧詩有贊助商, 唔係咁容易可以有商業演出. 呢啲係基本, 呃完細路女, 食完霸王餐每餐都唔想比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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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0年前,我幾乎答應星期x檔案拍我點教仔… (仔當時應該K3定P1)
好在老公say no… 我仲俾個記者話我唔想拍,就唔好應承佢約我傾計…

作為家長,真係要好好保護d細路…

上星期咁啱有youtuber 揾我傾阿仔收大學offer嘅野
老公話:你自己講就好,唔好拉埋個仔!

我一諗起被人指指點點,真係有d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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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諗家長好可能見通告就簽,邊有諗到咁長遠
同埋會諗都係學校拍片學校用啫,點會知會用嚟公開放映

而家啲學生成日同學生影相、拍片,開學時總會喺通告加一句,問家長是否同意學校將學生嘅相/影片作學校推廣或其他用途,絕大部分家長都會喺冇留心睇之下簽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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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係,就好似啲基督教最鐘意搵人做見證,好似個對夫婦相處之道,個家庭育兒之道等,點知幾年後就離婚或出事,相當諷刺。

我成日覺得未到死個刻都唔可以評論人係成功定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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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年代已有呢D clause, 但從來未試過搬上大銀幕咁樣公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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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開始。
冇人誣蔑張女士, 佢係電台訪問親自講

張婉婷在接受商台訪問時,很自豪地表示這一次往日本採訪單車比賽是一次成功的偷雞經驗(他們騙場地工作人員說已申領採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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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班人好令人髮齒心寒
做家長真係要好好保護自己仔女

咁應該通知日本領事館
將佢列入黑名單呢世都唔可以去

學生家長都冇位咁自責
你睇曾江畀美源髮彩呃咗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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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 聽日唔再公映,
不過好似好多網民話齋, 如果唔係燒到李慧詩, 根本唔會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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