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一對夫婦周日(19日)淩晨從大興邨的寓所一躍而下,當場證實不治。消息指,34歲姓陳女死者有大約7個月身孕,她與丈夫因經濟困難而決定墮胎,惟香港醫生拒絕要求,二人上周前往台灣墮胎,但同樣未能進行手術。二人返回香港,將個人物品交給家人後,便返回寓所輕生,釀成兩屍三命慘劇。
據了解,35歲姓黃男死者無業,6年前與前妻離婚,並育有3名子女,他需按法庭命令每月支付逾萬元的贍養費,惟至2023年他因工作壓力及經濟問題而患上精神病,需定期到醫院接受治療,但在去年起已遵照醫生指示停止接受治療。至於陳女同樣無業,她與黃男於2024年開始交往,並在今年3月結婚,至10月已懷胎7個月。由於兩人經濟拮據決定墮胎,惟醫生拒絕進行墮胎手術,他們只好在10月10日到台灣進行相關手術。兩人在台灣逗留一周,但未能進行墮胎手術,只能無奈回港,並將手機及網上銀行密碼交給家人。
警方在黃男身上發現一張屯門區酒店的匙卡,其後到場調查,發現二人的行李、護照及兩張在10月17日由台灣回香港的機票。另外,警方在黃男的住所內發現一張屬於死者的銀行信,指他欠債近20萬元。
冇錢都唔係今日,點解要搞到七個月大先墮胎?基本同殺人冇分別,咁不如生出嚟攞去保良局。唔知咩原因兩個都唔做嘢,20萬其實唔係好多。
懷疑兩個智力/精神係咪都係有啲問題。
RIP
4個讚
仲要去台灣呢下難明…話佢地有問題, 但又好似有D 深思咁
1個讚
係囉
仲好似講到「因為人地唔幫佢落,所以要自殺」咁
好似唔岩道理喎
唉,算啦。人都走左,節哀順變
3個讚
呢個係其中一個方法,或者一開始就唔好結婚,女既單親破產拎綜援先……….
我後生時公屋出身,識幾個人都係咁做,可能佢2個唔係草根出身所以無諗過呢D方法
即係20幾歲時已經有3個小朋友,我識人都係咁,個EX老婆唔想工作係咁要生,最後佢頂唔順離婚,因公屋留俾佢地,所以佢係月俾$8000贍養費
1個讚
男人因為冇錢而精神有問題,女人又話有病,拎傷殘津貼應該得
對付出果個人黎講已經好多,個男人自己住都可能要俾租金,佢起碼要搵到3萬一個月
2個讚
m_m_m
18
我始終唔明,喺香港墮胎被拒絕時,醫生無叫佢生出嚟送去保良局嗎?好多道友夫婦都係生出嚟就送保良局,醫生應該知㗎喎~佢哋可以選擇結束自己骨肉嘅生命,但唔可以生出嚟送去保良局?相信佢哋兩個都有病,諗嘢唔正常,但願現在上咗天堂一切痛苦都消失啦。
1個讚
咪係, 仲要唔知佢做邊行, 唔知本身未失業時搵開幾錢一個月
如果佢係做看更, 可能人工只得唔夠兩萬蚊一個月, 咁樣佢肯俾一萬都算係咁
呢個真係好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