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迫金對沖」機制,係好事定壞事?

果時有聽過話係會 階段性遂步降低對沖比例
不過背後梗係鍚住僱主(尤其nancy僱主啦) &佢都實怕一刀切會爆大大鑊無得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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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離職唔一定會有長期服務金,有特定條件下先有
  2. 公司倒閉,大多數連人工都出唔到,又何來會有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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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公積時,有最底金額要求放入強積金,唔會好多錢
其實強積金對沖只係雇主權利,可用可唔用,我識間公司老闆係唔做對沖,呢個無見人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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