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桂思死亡案, 公院兩醫生被控誤殺 - 你地點睇?

AM730 既報導
2023年1月12日週四 上午4:30

涉2017年開漏藥致鄧桂思死亡案 公院兩醫生被控誤殺 醫學會關注刑事責任

患有腎病和乙型肝炎的女病人鄧桂思,6年前到聯合醫院覆診時,兩名主診醫生涉嫌「開漏藥」,導致她出現急性肝衰竭,兩度換肝後最終不治,終年44歲。警方昨淩晨表示,前日控告兩名男子各一項誤殺罪,據了解是鄧桂思當時的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死因庭原定下月27日展開研訊,有律師稱刑事法庭若判定屬誤殺案,死因研訊或無限期押後。香港醫學會關注醫生診治病人時的刑事責任,有病人組織亦擔心影響公立醫院醫生離職潮。

警方昨淩晨發稿指,周一(9日)拘捕和控告兩名分別45歲和50歲的男子各一項誤殺罪,指他們涉嫌在2017年1月至2月期間,在觀塘區一間醫院為一名44歲女子診治,但該女子事後出現急性肝衰竭,其後轉送另一醫院治療和施手術,最終同年8月26日不治。據了解,兩名被捕男子為鄧桂思的聯合醫院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作出評論,又指兩人已暫停原有職務和調離臨床工作,醫管局會向其提供支援,並按既定程序跟進。發言人又說,醫管局非常重視事件,事後已將個案轉交死因裁判官跟進,亦已成立根源分析委員會,檢視事件起因及作出改善建議,公立醫院近年已逐步落實委員會建議的改善措施。另外,公院亦已加強培訓,提醒醫療團隊需要與病人及家屬,就重要臨床資訊保持密切溝通。

林哲玄稱要求不出錯 強人所難

香港醫學會昨發表聲明,表示非常關注有醫生因醫療事件被控「誤殺」,特別是醫生診治病人時的刑事責任。醫學會現正了解情況,提醒會員在現時流感和新冠肺炎的高峰期提高警覺,並呼籲醫管局正視員工工作量和工時問題。

本身是醫生的立法會議員林哲玄昨稱,公立醫院醫生工作量大、工時長、診症時間有限,雖然這些非出錯藉口,但要求過程不出錯等同強人所難,促請政府解決公營醫院人手短缺問題。當年負責為鄧桂思換肝的現任醫務衛生局長盧寵茂,昨離開立法會大廳時以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為由,拒絕回應。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向本報稱,今次由醫療事故變成刑事程序兼控告誤殺較罕見,但相信律政司已充分考慮法律和專家意見,不排除案件有部分細節尚未披露。他按現有已知的事實回應指,公立醫院醫生每日要診治數十名病人,他們因工作量大而「睇漏」固然有錯,但當疏忽變成刑事案,他們便會考慮會否繼續擔任公院醫生。

林志釉續稱,公院醫生除選擇離開公營醫療系統,亦可能要求延長每名病人的診症時間、每日「睇少啲症」,例如要求每名病人最少診治20至30分鐘等,預料輪候隊伍屆時定必延長。他引述有意見指,「揸巴士車親人都要面對刑責,所以咪小心揸車」,惟公院醫生可選擇轉到壓力較小的私營市場,最終病人利益或只置於第二位。

死因庭原定下月27日展開死因研訊,本身亦是律師的林志釉認為,死因研訊若最終裁定鄧桂思死於不幸,刑事法庭卻判為誤殺,便會得出一個「奇怪結果」,因此估計開庭前如已有刑事檢控,死因庭或無限期押後死因研訊。

醫生處方未察覺鄧桂思為乙肝帶菌者

家庭主婦鄧桂思2016年確診慢性腎病,翌年初到聯合醫院專科門診覆診時,由於醫生未有察覺她是乙肝帶菌者,遂只向其處方高劑量類固醇藥物,而未處方抗病毒藥,最終引發鄧桂思急性肝衰竭,她兩度換肝後與病魔惡鬥,惜延至同年8月不治。醫委會前年就事件召開聆訊,裁定林治崑及陳小劍一項專業失當罪成,其中林治崑判除牌5個月、緩刑36個月,陳小劍判除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當年聯合醫院在知悉事件後,拖延逾一個月才通知家屬,時任聯合醫院行政總監徐德義鞠躬致歉,惟鄧桂思17歲女兒Michelle不滿院方做法,更直言「不如我俾返100句道歉佢,佢俾返一個健康嘅媽咪我會好啲。」

我唔係好明… 點解無端端會警方介入而拉人?

禁多年黎, 我相信一定有醫療事故係因為醫護人員既一時失誤而失去生命, 咁點解之前果D又唔告?
呢D事故一單都嫌多, 的確係好痛心… 但… 我覺得…

如果要求完全唔可以有人為錯誤, 其實好難… 始終係人… 人就係會有失誤既時候…
如果每次都有機會被控誤殺… 咁… 日後仲點行醫…

我認為呢D醫療失德/失職/失責/事故問責… etc… 應該交返比醫委會由專業方向處理… 應該係醫委會認為有謀殺/誤殺成份先轉介警方?

13個讚

我煲湯唔記得熄火,燒死隔離屋,我又誤殺?
咩係普通法?

4個讚

我諗緊, 如果真係告得入…
咁果2位醫生可唔可以告返醫院/醫管局, 響編更/人手/資源不足 … etc… 令佢地過份忙碌而增加出錯風險?

11個讚

成件事我覺得好奇怪,香港一直都有醫療失誤案件,但點解會呢兩個醫生被告誤殺?
當中有無啲我地唔知既另外一啲事發生左,不過都唔會查到,無左蘋果同立場好多真相都無人知,美麗新香港咩事都有可能發生

6個讚

告得入會令一批立志做醫生既選擇其它行業

5個讚

係選擇其他國家,知一部分讀緊話一畢業就走。

4個讚

之前美容抽脂死左個負責醫生都要坐監喎

1個讚

呢個應該係要用黎打甩誤殺嘅point

係咩想整走多啲醫生,比機會強國醫生黎啊:face_in_clouds:
我只想到「陰毛」

5個讚

我覺得唔同, 果個醫美醫生係用試驗階段既針藥打入病人身體, 支針仲要係用黎醫CANCER… 然後(好似)直頭離開左手術室…

(如果我記錯請指正)

1個讚

睇個醫生名我覺得個醫生似強國醫生喎.
之前睇過個香港醫生嘅POST話強國醫生係香港公院做連CPR都唔識.
想當年我有親戚係大6讀中醫, 佢透露送靚煙比教授係可以換好成績架.

加上無論個醫生係邊度人, 如果係我D仔女比人誤診瓜咗, 我都會追究到底.
我覺得佢個女做得啱, 故意拖一個月即係想想盡辦法搵藉口啦.
搵唔到藉口就一個道歉就算. 我真係無咁大愛.

我唔係做醫療行業,但係坐得係果個位度開藥嘅應該唔會係一個實習醫生。就選係強國人都好, 點都會有經驗先會單獨診症開藥同埋個阿頭又唔管佢。

經過呢件事之後HA一定加左啲policy去防止再發生(佢地最叻就係死左人先改善), 即係原來醫院個做法都有問題啦, 點會係醫生孭哂刑責?以後個個醫生唔走都消極治療就真係要多謝政府啦。

4個讚

美麗新香港呀,仲成日話引入大陸醫生,香港人睇路啦。

同感
身邊醫生朋友全部話唔比仔女做醫生,香港玩完

當醫護人員唔係人,做到冇時間休息出錯真係唔怪得醫生,根本係個制度有嚴重問題

3個讚

一個症, 做齊所有類型既檢查先斷證.
開左藥, CHECK 完再CHECK 再CHECK先簽藥單…
所有高風險既治療都唔建議… etc… etc…

醫療資源就越黎越緊, 市民要等既時間越來越長

2個讚

香港對醫護真係好苛刻。
英國嘅話,一開頭已經講明,人係會做錯嘢,醫療事故在所難免

4個讚

好似以前醫療疏忽係釘牌?
幾年前既事、而家講返感覺好奇怪、醫生會更加保守同唔敢做嘢、對病人係咪好真係唔知….

其實 告唔告都有利有幣
可能政府覺得告呢2個醫生可以殺一警百?
對家屬黎講可能會覺得要告

但係唔係真係無視左根源問題
由體制,工作量,手人,行政安排 etc etc 都已經講左幾十年,仲久唔久就聽到被cut budget

這樣那樣加加埋埋,令到香港缺醫護
然後每一次出事就改/加SOP
但響出左事既時候就怪前線粗心大意做錯野,但高層永遠好似睇唔到重點問題咁

唔好講係政府或醫管局啦。。。私企響呢d環境都失晒人心留唔到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