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拉左人

終於有人要負責

4個讚

駛唔駛0600 拉人?

3個讚

擺明幫下晝個調查報告造勢

4個讚

慣左呢啲時間做樣

4個讚

今年7月28日第四場「MIRROR.WE.ARE LIVE CONCERT 2022」紅館演唱會恐怖墮屏意外,壓傷兩名舞蹈員,其中李啟言(阿MO)頸椎重創。事件引起全球關注,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向多人錄取口供;政府亦成立由康文署助理署長李子俊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調查。事隔3個半月,據悉政府今日(11日)會交代調查結果。
消息稱,警方於報告「出爐」前採取拘捕行動,今早約6時,先後於筲箕灣、八鄉、大角咀、藍田及馬鞍山,上門拘捕4男1女(40至63歲),他們分涉「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被捕,全部被帶返紅磡警署

據了解,被捕5人均為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及次承辦商協興隆的職員,包括製作總監、項目經理及負責舞台工程的高級監工。其中被捕女子居於筲箕灣東旭苑東緻閣,她為總承辦商藝能工程的項目經理,涉嫌「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兩宗罪被捕。今早約6時50分,她在警員押解下離開住所,被帶返紅磡警署調查。

習慣這時段上門拉人,
爭取多啲時間落口供,
48小時拘留期間,

1個讚

高調拉人,低調放人,傳統尼,唔洗認真。
幾年前,開晒記招破大案咁款拉左個中度弱智人士都係咁。

講真,過左成兩個月,如果藝能問完法律意見,真有鑊氣既話,早左清盤走佬,會等你拉咩

6個讚

因為佢地做事唔見得光

:upside_down_face:終於傾好數,安家費比好鳥

2個讚

【Now新聞台】MIRROR演唱會意外,警方拘捕兩個承辦商五名高級職員涉嫌欺詐,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

其中一名女子在筲箕灣東旭苑被帶走,被捕的四男一女,年齡介乎40至63歲,分別是總承辦商藝能工程的業務總監、項目經理、技術統籌及次承辦商協興隆的高級技術員。

警方說,涉事承辦商沒有採取措施確保屏幕機械零件達到安全水準,亦懷疑有人故意虛報工程文件,以加快取得演出許可。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鍾雅倫:「事件中墮下的LED螢幕,其實在事發當日早上升降已有少許問題,但卻無人進行進一步維修和補救措施。調查中亦發現藝能公司呈交予康文署場地申請的文件,虛報了一批裝置和機械組件的重量,藝能公司提交的重量與實際該批裝置的重量,相差非常大,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錯誤並非手民之誤,亦不應該是純粹量度單位出錯,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們是故意誤導康文署意圖盡快得到演出許可。」

咁樣真係好仆街,咩都唔驚唔理,總之一定唔可以阻住演唱會開show!

好很仆街!

1個讚

重量/尺寸錯誤,即係無問題。

只要show 到間廠spec,30尺 就30尺,100kg 就 100kg,跟廠商spec報點可能算係虛報

至於邊間廠,咩spec, 之前成兩個月大把時間準備。。。

太恐怖,報既重量同實質重量差異太大

該主題在最後一個回覆創建後90天后自動關閉。不再允許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