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持黃碼返工 僱主迫停工休假屬歧視

僱主需衡量行為是否屬「合理地需要」

平機會表示,要評估個案是否構成違法《歧視條例》的行為取決於多項因素,需視乎個別個案及實際情況而定,僱主在衡量某些行為是否屬「合理地需要」時,應考慮到政府一直監察著疫情的最新發展,並適時實施檢疫隔離和限制社交接觸的措施。

推測「黃碼」員工或染疫指令停工 或涉殘疾歧視

平機會稱,在「紅黃碼」措施下,如果僱主只純粹因為覺得或推測持「黃碼」的員工有可能染疫,在缺乏合理理由下而給予較差的對待,例如強迫員工停工或休假,則未必屬於為了保護公眾健康而作出的「合理地需要」的做法,因此有可能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平機會籲有疑慮可與員工協商 考慮以WFH代返辦公司

平機會稱,僱主基於員工患病而將其解僱,有可能違反法例,不論是員工有染疫或只是僱主錯誤假設員工染疫,建議若僱主對「黃碼」僱員返回公司工作有疑慮,可以和員工協商,作出其它適切安排,例如讓員工在家工作等等。

勞工處:僱主若取額外防疫規定 應與僱員坦誠溝通

勞工處則表示,無論僱員的工作地點是否屬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及其他需要重點保護的處所,僱主應讓持「黃碼」的僱員在完成酒店檢疫後上班,期間「黃碼」人士必須遵守佩戴口罩及獨自用膳等防疫措施,倘僱主如須就個別處所採取額外防疫規定,應與僱員坦誠溝通,協商雙方同意的安排。若未能安排「黃碼」僱員完成酒店檢疫後上班,僱主應向僱員支付期間上班可得報酬。

正苦用屎忽諗嘢,個標簽係佢攪出來,跟住又叫人當黃馬係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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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埋唔係份份工可以WFH 囉

唔打針唔比你返工都歧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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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頭歧視正常人後,再叫人唔好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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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即係點呀,又要整個黃碼出嚟,又話可以正常返工,跟住又話唔可以返學

又話持黃碼人士不可進入校園,次次推政策都係自打咀吧,擾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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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咁樣整個黃碼,比我都歧視架,點先

唔好講到學校呢d地方, 就講普通office

如果我同事比我知道佢拎住個黃碼返工,即係有高風險啦,點叫人唔驚,點歧視? 係咪政府帶頭玩labeling ?

最好笑係,黃碼唔入得醫院,安老院,學校,酒吧餐廳。。。then 又話可以返工,返工到都要wfh

Errrr 呢d工種。。。 點WFH, 叫老師wfh都要比時間準備丫,天才!

一句叫僱主僱員多d溝通就掉返個波比市民,呢d叫好有責任心既政府?

我都唔明,既然要跟早國同步清0,黃碼可以返工返學係咩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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