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小妹妹就咁比你地整死左, 仲好意思上訴
慢慢受啦PK!
呢單案, 呢三條友送佢哋落18層都嫌佢哋太人面獸心整污糟個地獄…
垃圾廢物只識虐待幼小,整死咗個小朋友仲想上訴?就算比佢哋出得返嚟都會比天收。
一D悔意都冇
案中3名被告被查時亦表現不合作,令調查困難重重,直至事發時年僅8歲的死者兄長X錄口供後,警方才掌握到更多指證被告的線索。–> 直情衰到一個點!
呢三條友真係正仆街嚟,應該掉轉係律政司上訴再判刑判重啲lor
佢地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丫。入去被人飛高高啦咁開心~
我成日覺得虐待動物/虐童個d人都心理變態冇人性,唔知點解會落到手。
做左就認啦仆街!仲夠膽上訴
死十次都唔夠啦呢啲人!
果個繼外婆仲講到唔知情咁, 正死剷, 就算無喺你面前打都會見到成身傷痕啦!
稍有人性有悔意都唔好意思上訴啦
上訴都好,我嫌判得唔夠重啊
上訴理由係咩???
代表親父及繼母提出上訴的蔡維邦資深大律師指,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應該循序漸進,先考慮涉案各事件有沒有發生過,再考慮該些事件分別屬於誰的罪責,以及分析每項行為是否足以導致女童的死因,從而分開親父及繼母的罪責。他提到玩「飛高高」遊戲把女兒頭部淩空拋高撞向天花板,有可能導致女童死亡的情況較大,所以刑責較高,相反地掌摑、拳打、藤條打等情節則刑責較輕。
而繼外婆就虐兒罪的刑期上訴,其代表大狀指繼外婆並非女童的照顧者,多數時間外出工作,回家時兩名小朋友已睡覺,冬天蓋被亦看不到其傷勢,她並沒有參與涉案的虐兒行為。上訴庭認為繼外婆與涉案一家在同一屋簷下居住,知道女童受虐而保持緘默,沒有作出任何行為阻止事件發生,判刑並非過重,駁回其刑期上訴。
- AM730
蔡維邦資深大律??? 人性在哪???
上訴庭都係咁講:
上訴庭強調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27 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所訂的最高刑罰是判處監禁10年,但並不足以反映罪犯刑責,律政司表示會就此作出跟進。
GOOGLE下佢就會知咩背景, 有D嘢唔方便講, 只可以講好TYPICAL, 佢都有代表過快必
究竟經歷過咩教育/閱歷會令佢哋咁唔知錯,咁厚面皮?社會上大部分人都覺得佢哋好有問題時,佢哋都仲覺得自己正確/唔應該咁樣被對待。
唔明, 究竟佢為人係點? 既代表快必梁天琦, 但又代表七警及而家呢呢三條友
即有noise嘅案都做?
大律師無得推job的 佢係被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