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廢老圍毆勸戴口罩安達邨保安 背囊搜出「偉哥」 及襲警被捕
昨(21日)晚約10時,2名分別姓劉(73歲)及姓彭(70歲)老翁,結伴在秀茂坪安達邨連接安達商場的安翠街行人天橋聊天,期間邨內1名姓黃(61歲)男保安員巡經,發現劉翁無戴口罩,遂上前勸喻,詎料有人惱羞成怒,2人圍毆保安員,劉翁更以手提風扇施襲。及至警員趕抵時,劉翁仍然情緒激動,更「起飛腳」踢向1名男警,最終被制服。
警員其後在劉翁的背囊內,搜獲4粒懷疑「偉哥」藥丸,最終他涉嫌「襲警」、「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及「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捕;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被罰款。同行的彭翁亦涉「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被捕,2人均被扣查,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事件中,遇襲保安頭部受傷,被送往聯合醫院治理;男警則毋須送院。

1個讚
七十幾歲當然需要偉哥啦,有冇對手先,係咪因為冇就燥咗打人?咁唔啱㗎喎
根 據 《藥 劑 業 及 毒 藥 條 例 》(香 港 法 例 第 一 三 八 章 ),非 法 管 有 第 I部 毒 藥 及 管 有 未 經 註 冊 藥 劑 製 品 作 出 售 用 途 均 為 刑 事 罪 行 ,一 經 定 罪 ,每 項 罪 名 最 高 可 被 判 罰 款 十 萬 元 及 監 禁 兩 年 。而 根 據 《抗 生 素 條 例 》(香 港 法 例 第 一 三 七 章 ),非 法 管 有 抗 生 素 亦 為 刑 事 罪 行 ,最 高 刑 罰 為 罰 款 三 萬 元 及 監 禁 十 二 個 月 。此 外 ,根 據 《醫 生 註 冊 條 例 》(香 港 法 例 第 一 六 一 章 ),非 法 行 醫 屬 刑 事 罪 行 ,最 高 刑 罰 是 罰 款 十 萬 元 及 監 禁 三 年 。
system
於 關閉
7
該主題在最後一個回覆創建後90天后自動關閉。不再允許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