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今日(16日)公布,一名居於粉嶺祥華邨公屋居民,2021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涉隱瞞全權擁有一幅位於上水已興建住宅物業、資產淨值約為1,500萬元的土地,昨(15日)被判罪名成立,所涉兩項控罪分別被判監禁十日,緩刑十二個月及罰款2000元。
被告昨日(15日)下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及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的交替控罪,被告被判罪名成立,兩項控罪分別被判監禁十日,緩刑十二個月及罰款2000元。
房屋署今日(16日)公布,一名居於粉嶺祥華邨公屋居民,2021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涉隱瞞全權擁有一幅位於上水已興建住宅物業、資產淨值約為1,500萬元的土地,昨(15日)被判罪名成立,所涉兩項控罪分別被判監禁十日,緩刑十二個月及罰款2000元。
被告昨日(15日)下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及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的交替控罪,被告被判罪名成立,兩項控罪分別被判監禁十日,緩刑十二個月及罰款2000元。
罪成都係罰款二千,唔使坐監。
食餐飯都去左
$2千
嘩,好有阻嚇力
無掃安心出行都罰$5000
所以個個都霸住間公屋囉!
無論房署點捉人,捉到嘞,原來罰2000蚊!
原居民吧
房署唔好出黎宣傳打擊濫用公屋啦
只罰款2000元抵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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