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起由香港或台灣到澳門 須出示疫苗接種證明

由2月21日零時起,12歲或以上人士,須出示已完成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初種系列接種後14天、且最後一劑在7個月內接種的證明,或出示不適合或不能接種的醫生證明,才可登上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台灣地區前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用交通工具,違反者可能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刑事責任。

此外,現行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入境後21天內不得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前往內地,以及由台灣地區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21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措施維持不變。

鬼鬼地
最後一劑在7個月內。。。咁將來要去,過左7個月,又再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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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年打,都差唔多過7個月 :expression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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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興趣去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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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陸落去就唔使囉 :smi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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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明顯谷3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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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嗰邊又話唔谷既,啲報紙佬亂寫野,假新聞,搞到我仲幾鐘意澳門,成日讚,dk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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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搞法,搵笨啦!

即係第一支到第3支要7個月內完成?

本身話9個月,6月前

好明顯係鬼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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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咩鬼唔鬼計,呢個政策都唔影響澳門本地人,你哋當咗澳門政府係自己人呀?搞笑

係,咁當今個月好乖咁打咗第三針,10月想去澳門就要打第4針。

CLS!

下周一起12歲以上人士登上往澳門交通工具須接種新冠疫苗

佢哋中好多 case 咩?為乜咁做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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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 cls,時間啱啱好

迫針主旋律

報紙佬早排寫佢突手話無意谷針喎,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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