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女教師疑因不滿菲傭工作表現,涉逼使對方吃下含有洗潔精的粥,又扯其頭髮令對方頭撞牆壁,再以鑊鏟打菲傭肚部和大腿。女教師否認襲擊、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及刑事恐嚇等共六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受審。被告自辯時,否認襲擊及威脅菲傭,反指對方曾經偷去兩名兒子的利是錢,用發霉醬汁煮意粉給長子吃,更因不滿被告不肯答應在解僱前再發額外薪金等要求,而大力撞門導致旁邊的長子鼻子大量流血。
被告續指,其工作的中學不允許學生留長指甲,為了以身作則,且顧及到照顧幼子的需要,自己並無留指甲,否認用手指甲抓伸手入她衣服內抓其後背,反指事主本身有濕疹及皮膚敏感,手指經常脫皮,「明知佢有濕疹,我之後仲要湊BB,搲佢咁唔衛生,我點會做呢?」及至去年農曆新年,被告稱在點算兩子收到的利是時發現數目不對,其後於事主房間找到一封遺失的利是,裏面的錢已經不翼而飛,遂向事主查問,對方驚慌失措聲稱不知情,被告最終未有報警。
同年5月25日,被告稱發現事主用已發霉的番茄醬煮意粉給長子吃,遂以手機拍下該瓶番茄醬,但事主奪去意粉醬扔掉,被告之後表示要解僱事主。數天後,事主請求被告不要在終止合約表格填寫其疏忽事宜,包括沒有拖兒子手過馬路、弄壞門鎖後仍態度惡劣等,又希望被告等她找到新僱主才將其解僱,及支付多一個月的薪金。被告一概拒絕,隨後突然聽到一聲巨響,看見長子站在廚房門外,鼻子流血並大哭,而事主則站在門旁。被告幫兒子止血及拍照傳給丈夫,但此時休假的事主已經離開家中。事主在5月30日出走,被告發現遺失了1000元現金及衣服,翌日便到警署報案,反被警方以涉嫌襲擊事主為由拘捕。
被告在盤問下,指對於事主身上多處瘀傷不知情,又指不知道事主平常與誰接觸,「唔知佢啲傷勢點造成,總之唔係我造成」。控方指出,被告聲稱在去年3月底的周末帶長子上主日學,但當時政府以「限聚令」為由禁止宗教聚會,被告表示「呢層我唔清楚」,且否認謊稱事主患濕疹是為了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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