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是律師的議員陳曼琪表示,政府應加強對高級和首長級公務員的愛國忠誠要求,例如在選拔聘任中加入國籍審查、申報在外國持有的資產而可能產生的潛在或實際利益衝突等。
她指高官若擁有雙重國籍,即等同雙重效忠,代表高官可以選擇其效忠對象。她認為對愛國者治港來說,是一個風險和短板。她直指在利益衝突下,尤其在大國博弈中,外國屢次對中國及香港說三道四,干預國家內政,甚至對中港官員採取制裁,而雙重國籍的官員或在外國擁有相當資產,導致有實際和潛在風險影響其效忠履職。因此,她認為政治任命官員和首長級公務員都只能效忠國家,不能同時效忠別國。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不少官員及其家人擁有外國國籍,惟上至常務秘書長、署長和助理署長級別的官員其實已經會接觸政府機密資料,當中更可能涉及國家安全議題,擔心雙重國籍有機會危及國家安全。他又批評高官以至特首的家人擁有外國國籍,與外國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實在是其心不正,讓外國的政客有機可乘,攻擊中國和港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