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 後唔打針公務員卡失效

政府厲行「疫苗氣泡」,公務員陸續經內部電郵收到實施細節,下月16日起所有政府僱員均須接種至少一劑疫苗,方獲准進入政府大樓及工作處所。唯一例外是孕婦或具有效醫生證明列明不適宜打針,屆時這類僱員會獲簽發「特別通行證」。若未能符合要求者將被拒進入工作場所,並將視之為「缺勤」,面臨紀律處分。

《香港01》取得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指引,要求政府僱員須向所屬部門交代接種疫苗情況,包括已接種劑數;如有醫生證明不適宜打針者,須交代證明的有效期。部門將因應相關紀錄更新門卡,屆時未有打針、又不符合豁免要求的僱員,門卡將自動失效。公務員若拒絕交代接種情況,同樣被視作不服從指令,將面臨紀律處分。

不打針者須有特別通行證:否則面臨紀律處分

現時全港政府僱員近18萬人,首針接種比率達98%,即受影響人數不多於4,000人,政府為鼓勵僱員接種疫苗,已多次收緊措施,本月3日起未打針僱員須每三天做一次核酸檢測,沒醫生證明不宜接種者更須自費檢測。

「疫苗氣泡」下月16日實施後,現行三天一檢的選項不復存在。有公務員透露,政府要求未打針同事在實施前一天,即下月15日交出辦公室門卡,表明若強行進入可被刑事檢控。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交回門卡或屬正常做法,以便部門更新門卡以識別同事是否符合要求。他說,相關指引只是發送給部門主管,牽涉具體技術實施細則,再由各部門下達,所以實施情況因部門而異。

有公務員向《香港01》表示,今早已接獲部門電郵交代細節,「講明冇打針,(下月)16日起唔畀返工,當作缺勤」,如有醫生證明就要事先申請「特別通行證」,否則將面臨紀律處分。不過他並非在政總上班,有關安排經部門轉達,部門未有要求未打針者交出證件:「其實視乎邊度返工,唔係度度都要嘟卡,有啲用鎖匙,有啲用密碼,不過如果去其他部門開會就有影響。」

在另一部門工作的合約僱員則指,所在的辦公處位於商廈,公務員同事都是自由出入,「唔會擺人喺度查」,相信措施對於在政府合署或政總返工人士影響較大。

部門主管被提醒:沒責任向拒打針者批假

政府在內部電郵強調已給予僱員足夠時間打針,更批評無醫療原因而拒絕打針者是極不負責任,僱員須於措施落實前交代接種情況,以及豁免打針證明的有效期。據了解,部門主管也被提醒,沒責任在措施落實後,向拒絕打針的員工批出假期。

好在佢有孕婦有得例外炸…都未無人性到殺bb

好癲
不過估到公務員陸續有屎要食

公務員係焗住食 :poop: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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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啲媽媽可心定啲

無嫁 到時都可能會迫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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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都係行政手段,繞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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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肯宣誓和打針,我諗以後唔識字都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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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把擁有專業資格嘅人都宣咗誓兼打針。99%打咗呀。

公務員帶頭啫。好快其他機構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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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做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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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過9秒 似格硬搵理由講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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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月預告,2月16日起將於政府辦公大樓實施「疫苗氣泡」,禁止未打針的人士進入相關處所工作。公務員事務局昨晚回覆本報指,若有僱員因而無法返回辦公地點工作,按情況可能會被視為無故缺勤,並將按現行紀律機制處理。局長聶德權今日(21日)於電台節目進一步解釋指,目前已有98%公務員接種最少一針疫苗,餘下約2,000人若於「疫苗氣泡」生效當日尚未打針,最嚴重的情況需要革職。
聶德權指,局方去年12月已預告有關安排,認為有足夠時間讓員工打針,強調做法目的為保障市民和員工,以及避免在政府辦公處所出現疫情爆發,影響公共服務。他續指,若當日尚未接種疫苗的公務員未能進入辦公地點,將被視為無故缺勤,若「一段時間」持續缺勤將面臨紀律懲處,最嚴重的情況需要革職。
懷孕非必獲豁免
聶德權提到,基於醫學理由不適宜打針的公務員可獲豁免,而由於有數據顯示孕婦亦適宜接種新冠疫苗,因此懷孕並非豁免的原因,但若孕婦擔心影響胎兒,局方可按情況處理。

又反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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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職?

三萬犯曬事都未革職!

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迫打針得架咩?

性質唔同, 唔聽黨話係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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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嘅演繹係…
佢無更改僱傭合約,只係你唔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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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職喎

一陣話你唔返工,又話你不聽從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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