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蹄露嚟講都正常操作啦

[藝人馬蹄露涉於票站影相
社交媒體發文不足半小時刪文]

今天晚上約8時,藝人馬蹄露於社交媒體發文,指自己已經投票,並呼籲市民記得今天投票,隨文附上1張於選舉票站內拍攝的選舉須知相片。帖文一出,不少她的粉絲立即提醒她要刪文,因為票站內明文規定不能拍照。

以往曾經有多名藝人於票站內拍照「打卡」惹爭議,其中2012年立法會選舉,藝人黃貫中因於票站投票時拍照放於社交平台而被捕。

其後於2019年,藝人陳小春亦於社交平台發帖指「做個堂堂正正的香港人」,隨帖附上票站須知及投票表格照片。被網民揭發後隨即於半小時後刪帖,但最終未有被捕。

根據法例,在票站內拍照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馬蹄露 #票站 #拍攝 #打卡 #刑事罪行
────────────────

2個讚

智將:relaxed:

7個讚

人一藍…

3個讚

佢真慘,個死樣又咁,格又賤,仲要on X

上天有冇咁X唔公平呀對佢

11個讚

得返靠奶先有得上報

1個讚

腦袋既野 :rofl:

可能佢有腦退化症,怕唔記得投咗所以要影相同大家講我投咗。

記得下次影相影埋投邊個喎。

無腦

佢有L腦咩

3個讚

點解佢哋唔知係票站唔可以影相:thinking:?冇腦定完全唔睇新聞?定係懶醒覺得三萬唔會拉佢

1個讚

ICAC呢喂?

咁呢樣佢真醒喎,前車之鑒,撐警嘅真係唔會理。

1個讚

好白痴

該主題在最後一個回覆創建後30天后自動關閉。不再允許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