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精選:屈穎妍「就是要你驚」前傳
回顧九七前「就是要你驚」故事。1995年8月底,《壹週刊》中國專題記者屈穎妍到福州採訪軍事演習,被指竊取國家機密,遭扣留多日後簽悔過書獲釋。相比1993年《明報》記者席揚與2005年《海峽時報》記者程翔被判入獄,屈之案情算相當輕微。屈返港後以荒誕筆觸大篇幅記述軟禁經歷,形容國安人員彬彬有禮,照顧無微不至,每餐有齊魚蝦蟹,臨別依依不捨,發現情報員也可做朋友,原來中國並不可怕。
1995年香港大事回顧:
//屈穎妍:「我們從來沒竊取任何軍事機密。」
《壹週刊》兩名記者被福州國家安全局扣留4天後獲釋返港,他們事先沒申請就去中國福州探訪軍事演習,屈穎妍和謝明莊簽了悔過書,承認非法採訪。不過,中國官方指他們在週刊總編輯指使下,非法竊取國家機密,將他們驅逐出境。//
《壹週刊》第286期(1995年9月1日):
//一切都在彬彬有禮中進行,除了審問,他們才會變得兇神惡煞起來…我們兩人一直被分開審問,但問題都是千篇一律,問完要你自己再寫,寫完又要再問,問完又再抄一遍…
我們在椅子上瑟縮睡了一個多小時,又被吵醒…這次的目的地是福州市銅盤路轉入一條紅磚小巷的一幢隱蔽小別墅。小別墅圍上高牆鐵絲網,再加一道厚厚的鐵門…我們被分配到不同層數的兩個房間內居住,分別有男女國家安全局人員監視著起居一飲食。此後的五天,我們便在十二名國安局人員,廿四對眼睛的監視下度過無無聊聊的每個日夜。每天的日程基本是審問、吃、睡、看書、吃、睡、審問、看書,審問來來去去都是那些重複的問題,只是更多了些刁鑽古怪的難題。
比方問攝影師「為什麼你卅五歲還不結婚?」又問記者:「你們的總編輯是什麼籍貫?他的月薪有多少?」當然還有一些關於壹傳媒的問題,如:「黎智英住在什麼地方?」「《蘋果日報》賣幾錢?」「《壹週刊》的總經理是誰?」「黎智英的老婆幾多歲?」在我們隨身袋中搜出一張《壹週刊》時事組組員的電話後,他們實如獲至寶,把電話名單一一抄下。奇怪的是,又不用影印機,總愛用手抄…
時間過得很慢,一分一秒過得像拉牛上樹,無聊的日子不算難熬,最難熬是因為自己不知道自己下一秒鐘的命運。監視我們的國安經常神秘兮兮地交頭接耳,咬耳仔說悄話。我們在旁邊看在眼裡,很不是味兒,總覺得他們在討論著如何宰割這兩頭獵物。
我和攝影師每日在飯時才有機會見面傾談,飯後我們可以有個多小時在大廳看電視,主要是看中央台和福州台…為了平衡心理,也為了解悶,攝影師開始自己跟自己玩過三關,我則開始做sit-up,閒來打開窗唱歌朗誦練國語…看守的人天天嚷著要我們多吃飯,因為每餐的飯菜相當豐富,魚蝦蟹樣樣有齊。有日我們吃了海鮮齊齊拉肚子,一名監視人員立即飛車出外替我們買回來止屙藥,對我們的照顧,他們絕對稱得上無微不至。
國安人員說:「你們這些記者很麻煩,總是喜歡跟外面的人說我們沒有人權。」
在他們眼中,人權可能是代表讓你吃飽睡夠;但在我們來說,人權只是讓我搖一個電話回香港,便已足夠。
軟禁五日,終於明白了軟禁的含意,原來人被關得太久真的會變軟,腰骨軟了伸不直,人像軟皮蛇般日夜賴在梳化不願動。到了最後的審判日,也懂得把頭頸關節放軟,低低垂首,聽國安局讀出「罪狀」。
審判的場面很滑稽,監視我們的國安人員平日穿得「爛撻撻」,這天忽然換了一身皺皺的綠色軍服,又夾手夾腳把大廳的梳化搬出走廊,騰出空位擺了張枱,將睡了幾日的白色床單抽出來,鋪上柏面,成為了一個宣判台。因為審判要錄影,上鏡嘛,總得正正經經。宣判的「罪狀」是根據我們所寫的「認罪書」定出來的。
臨走前的一天,國安人員吩咐我們寫下「認罪書」,他們提示說:「要寫得嚴重些後悔些,寫得好,寫得對,便可回去。」
於是,經過國安人員的三次修改,一篇卑躬屈膝的認罪書終於寫成,負責人看過,也不禁失笑起來,捉狹地說了句:「果然是拿筆吃飯的!」
六日五夜的軟禁日子,終於在認罪書上印下指模後結束。面對相處多日的國安人員,想起他們連日來陪吃陪睡陪坐牢的苦處,總有點依依不捨。
「你們出去後,千萬別回頭,不要向我們說拜拜,不要握手,不要多謝,就這樣一直行出去,像不認識我們那樣,知道嘛!」他們的臉上也泛著不捨之情,但礙於要公事公辦,總還要裝出一副鐵石心腸。
「有機會來香港,記得找我啊!」臨別依依,還是要說句告別話。
「不可以呀!我們找你太不方便呢,又不知你會不會把我捉進《壹週刊》關我六日報仇……」
總想再見面,但又不想再碰頭。
如果中國可以開放些,如果我們可以不再敵對,如果……大家會發現,原來國安局並不神秘,原來情報員也可以做朋友,原來……原來中國並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