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

雙程證來港的被告朱榮昌(七十四歲),為江西人,報稱是一名農夫。控罪指,被告於七月廿二日,在灣仔金紫荊廣場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方式侮辱國旗,干犯《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

索精神報告 押後再訊
裁判官林嘉欣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並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評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控方庭外透露,被告於被捕後在警署內胡言亂語,未能清楚回應提問,遂要求索取精神科報告。

皮膚黑黝、身形瘦削的被告操客家話,沒有律師代表。被告在庭上不斷把握機會發表意見,但口齒不清,翻譯員曾經多次要求他重複說話才能理解其意思。被告「連珠炮發式」的政見立場,令不少旁聽的記者和在場人士忍俊不禁,裁判官卻顯得一臉無奈。

裁判官問被告為何要將掛在升旗台旗杆上的國旗扯下,被告即激動回應說:「因為它(國旗)是馬克思(主義)的,不能代表中國」,裁判官遂追問:「咁乜嘢國旗才能代表中國?」被告語氣堅定說:「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是孫中山先生指定的國旗,才是正規的國旗!」

當裁判官詢問被告是否有保釋申請時,被告輕鬆回應說:「坐牢?我一輩子都想不到香港坐牢這麼好,有地方睡,定時有食物,在家鄉吃不到這些東西,坐牢也要到香港,比在家鄉好。」他更強調:「我的要求是脫離大陸」。裁判官最後當被告沒有提出保釋申請,下令將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看管。

6個讚

清楚到不能再清楚
只不過喺香港可能犯法…

1個讚

我諗起多年前黃子華棟篤笑講大陸精神病睇醫生,
我而家已分唔到邊個係痴線, 邊個係正常

3個讚

有胡言亂語咩?睇唔到

1個讚

:sweat_smile::sweat_smile::sweat_smile:

不知幾清醒

好正常呀

超清楚

呢位正義伯伯的邏輯思維仲好過啲膠官

別人笑我太瘋癲
我笑他人看不穿

1個讚

該主題在最後一個回覆創建後30天后自動關閉。不再允許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