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下議院否決放寬議案 97後出生港人無法獨立申請

英國下議院昨日(7日)討論一項修正案,決定1997年後出生、而父母其中一人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身份的人是否可申請BNO簽證。修正案最終不獲接受。

邊境移民政務次官福斯特(Kevin Foster)指出,修正案沒有設年齡限制,也可延伸至從未踏足過香港、持BNO護照人士的子女,存在一些問題。

他又稱,不符合資格申請BNO簽證的人士仍有方法前往英國,如以學生和工作假期身份。他補充,每年工作假期名額有1,000個,比申請人數多。

鑑於1997年後出生的香港人未有資格獨立申請BNO簽證,英國20多名跨黨派早前提出《國籍和邊界法案》修正案,允許父母其中一方有 BNO身分的香港人,就算本身沒有 BNO,也可申請 BNO 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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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未有新嘅好消息, 但年輕人好想去英國而父母唔幫手都仲可以試下YMS VISA, Youth Mobility Scheme visa - GOV.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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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又唔可以話佢錯,有啲bno holder子女,可能連香港都無嚟過,咁都比佢哋有資格又有點兒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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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係好事,
唔係乜人都拎BNO入去,
搞亂個英國。
人地都要為自己國家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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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都係驚俾強國人滲透英國,真係想走既仲有其他國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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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講緊支那國人,其實加多個條限制,例如必須係香港住滿幾多年咪得,不過依家多左加、澳逃生門,呢班BNO holder 既子女應該仲好後生,唔太有錢,唔係英國想要既人(錢)都唔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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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好呀,防止果班老淫蟲聚d大陸雞婆,班大陸婆帶埋前夫d仔女黎 :roll_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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