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女虐打朋友女嬰 全身傷痕70處最終不治 2人各囚5年4個月
同居男女替朋友照顧未滿2歲的女嬰期間,對女嬰施以虐打,除掌摑及以藤條體罰,更曾用鐵狗鏈鎖著女嬰獨留在家。女嬰其後昏迷送院,最終因頭部受傷而不治,醫生發現女嬰全身上下共有70處傷痕。該對同居男女於上月在高院原訟庭承認一項對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法官今(17日)判處2人入獄5年4個月。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表示,此案為嚴重的虐待及忽略案件,死者的情況應受到關注,但為何會作出如此的照顧安排,法官懇請有關當局檢視此情況並作出跟進,以避免發生同樣事件。
本案2名被告分別為柯靜雯(女、無業、36歲)及蕭國偉(男、地盤工人、33歲)。控罪指2名被告於2019年1月至6月20日期間,在洪水橋田廈路新生村的住所,身為對涉案女嬰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她,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5年太少喇!
一個手無寸鐵既bb都可以打死,真係冇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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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生命只值5年
希望b女下次投胎要揾對錫矩既父母
咁BB個阿媽呢?求祈丟比人湊不聞不問,見到有傷都由得佢、寧願信係BB自己做成而唔帶佢走,我覺得呢個阿媽嚴重失職,應該列為共犯。
你講漏左好多野…
佢地2個大人夾埋虐待同殺左一個不足2歲既BB, 只係判5年咋…
究竟2歲既BB有幾黑人憎, 有幾壞, 有幾危險…令到2個成年人要殺左佢
點解唔係終身監禁? 我真係好唔明.
香港果班後生仔… 係咁E 都唔止5年啦…
Sako
#13
上次霖霖案唔係告謀殺判終身咩?
性質一樣點解差咁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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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兩歲係極依賴大人嘅年紀,可以有幾曳?
可能就係因為佢未識洗衫煮飯搵錢所以就要比照顧者虐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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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o
#18
個官都有講奇怪點解唔告重啲罪,不過唔理得喎。
可能又係奇人異士,白粉妹嗰啲掛。
Samlo
#20
唔鐘意可以放保良局,好明顯攞嚟發洩虐待,咁都唔判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