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傾下江若琳單CASE

早十幾年前,好多明星都會借衫,江應該都借到呀 :thinking: :thinking:Elanne
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合約官司案,今日(18/10)於金鐘高等法院繼續開庭聆訊。庭上先由控方大律師盤問被告人江若琳,並指出寰宇一向以來都有向其表明不會提供服裝費用,但在04至14年間都有提供服裝贊助。江稱同意。
控方大律師再追問江有否選擇權,決定自己穿著什麼服飾?江表示沒有決定權:「其實每次我出席任何活動時,公司都會安排一個造型師畀我,而我每一個造型必須經過造型師,再經過經理人,然之後我先會出席個活動,並唔係我選擇著咩裙去出席活動。」控方大律師質疑江為何有服裝贊助情況下,仍要購買8萬元裙子出席金像獎頒獎禮?江作供時一更哽咽說:「係因為我試過好多條裙,我嘅造型師同公司嘅同事都話唔啱,佢哋仲同我強調呢一日一定要著一條貴嘅裙,因為當時同我提名嘅對手有鄭秀文、楊千嬅同周迅,而佢哋全部都係天后級演員,仲叫我唔好失禮。當時我都有發短訊畀標哥(前經理人)同佢講借唔到裙,問佢公司可唔可以當係一個支持同鼓勵,表明我喺公司咁多年,而且係第一次提名金像獎,叫佢可唔可以贊助我一半買嘅條裙,而經理人當時就講公司唔會贊助我。咁當時我係冇得選擇買咗,而呢條裙標哥都份幫我揀。其實我想講,8萬蚊對我嚟講買呢條裙係好貴,我成個衣櫃裡面嘅衫總和都冇8萬蚊。」

聆訊第3日 (6日),林小明在作供時以「10年勞心勞力」形容對江的付出,並直言:「 佢鍾意發明星夢、歌星夢。 」又稱江花費8萬元買一條裙只為登台一次,亦指她的用餐費、交通費、置裝費均由公司墊支。

聆訊第5日 (8日),林小明針對江若琳在公司十年間沒有浄收入一事,並透露對方在公司頭10年其實可分帳約700萬港元,只不過她墊支太多所以沒有錢剩下,除表示:「支出大,咪負數囉!」又強調「我哋公司用十年時間,人力物力捧佢, 我緊係覺得佢反骨啦 !」

吾夠紅, 低收入, 無贊助!

娛樂圈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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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都係江墊支㗎喎,係咁既咩?

呢句最好笑,入娛樂圈唔係發明星夢,入去做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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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當年話佢拆散老闆婚姻
真唔真?

你捧個藝人當然要揼錢落去啦,廢話

講到自己不求回報咁,收佣就識收

經理人叫佢剝曬所有牙都有 :rage:

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被前經理人公司寰宇指涉違約案續審,江若琳今下午續作供。她透露簽約首兩年未有工作,期間需箍牙和減肥,並指寰宇曾指她的牙齒不整齊,建議她剝掉所有牙齒,重新植牙,她當時不足18歲,醫生指她仍在發育,不建議她這樣做,她最終亦未有答應。她又指,因遭經理人掟杯,於2014年尋求法律意見,因想「好嚟好去」,最終沒有報警。庭上亦透露江在內地拍電視劇賺得300萬元。

「其實每次我出席任何活動時,公司都會安排一個造型師畀我,而我每一個造型必須經過造型師,再經過經理人,然之後我先會出席個活動,並唔係我選擇著咩裙去出席活動。」

:thinking::thinking::thinking:
點解唔係「造型師」負責衣服之類嘅嘢?

娛樂圈勞工壓榨史

我估真,當年林太指明江係小三~
佢而家個老公都係搶返黎 :expressionless:

公司有幫佢出住先既,林就一定係古寒老細,但起碼有俾資源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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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當年林小明已經叫出力捧江,係江真係好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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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係囉,當年我賣時裝,好多時係D經理人公司黎借衫

我諗起中X地產老細C永青 :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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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啦,拍劇都可以,可以幾搞笑添

成個case講到好似好詭異咁,簡單來講,佢好似講到自己用佢嘅薪酬去維持做藝人嘅開支,而佢嘅開支又係佢公司幫佢決定,自己冇得揀

就咁睇兩邊都好似冇講錯
一個收人錢幫人發明星夢
一個發明星夢但係收支平衡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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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識佢依家老公嘅EX, 江係小三係事實, 拆散人哋

之前有報道話:佢兩個識咗十年 無交流過,係上海遇到,只係十天就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