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千幾蚊當人乞食
另向房署及社署提供利益望加快公屋申請
被告其後分別於2020年3月2日及5月12日到訪房屋署及社署,要求他們協助加快其公屋申請。被告先後分別把載有2040元及40元的信封,交給一名房屋事務主任及社會工作主任。三個部門的職員均沒有接受被告提供的款項。
永久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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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彩啲職員都仲係正常人,攞嗰一千幾百,隨時連份工都無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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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下邊個部門咋,之前試過燒鴨都ko到
收收下就變正常操作
越嚟越似了、統一就是這意思,知道一直有北區大媽為了入好學校會比錢老師(嗰間學校老師已收慣)而且係大媽圈內已是平常,我聽到眼都突埋,這些仲要係一個接受左這情況的香港人話比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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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
係茶餐廳食個好D嘅早餐都唔够
當然,錢多錢少都係行賄/受賄, 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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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大媽嘅行為,一定係腥港人

40元?
係茶餐廳食個好D嘅早餐都唔够
當然,錢多錢少都係行賄/受賄, 但$40
咪當飲茶塞封利是咁囉,呢d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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