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話今朝蘋果見到個咁嘅報導, 話立法會會通過… 唔想亂咁散播謠言, 但想知道多啲… 有無人知道?
成日都有呢d消息
我有D睇唔明…
今日會議中,未見有議員關注或將賦權政府禁港人離港的草案第3條,至逐條審議階段時,才由立法會法律顧問提出要求政府解釋,包括該條例會否擴闊入境處處長禁止某人出入境的權力。
但…
出席會議的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指,修訂是為了履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國際責任,而有關權力亦只會針對來港航班,重申港人的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第31條保障,而當局亦已確定所有條文均符合法例。
咁究竟係限入定限出…
佢解話時就話限入唔限出,但條文本身係無話入境處處長權力只限於入境。如果真係只限入唔限出,點解唔寫明?大律師公會都係咁質疑
係囉~ 明明條文係話授權入境處處長權力限港人出境, 但解話就履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又話針對來港航班, 東拉西扯…想點呀…
係就明刀明槍同香港人死過啦, 反正而家要過一條法例都係易過食生菜, 仲有咩好呃香港人呢.
就算點政治冷感又或者nancy都好,講笑咁講冇日本去香港人同你死過!
政府從來冇正面解釋過
堆議員為舔而亂提議,根本冇查清楚入境處權力
不只是禁港人出境, 而是可以禁任何人搭任何運輸工具
“6A. 關乎運輸工具上的人的規例
(b) 賦權予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可或不可運載某
乘客或該運輸工具的某乘組人員。
咁大個機場唔比人出境?
應該唔比佢唔想比你走既人,好像黃之峰如果想走,佢會唔比佢上機。
好像黃之峰如果想走,佢會唔比佢上機。
我悲觀d,日日夜夜吹風批鬥bno visa移民嘅人,唔排除係針對即將出現嘅移民潮
痴線架
同感,假設煲大香港疫情,可以好似武漢咁封城,出入都唔得
假設煲大香港疫情,可以好似武漢咁封城,
我呢,成日都覺得整個武肺就係想做低香港,全球都忙住自己既事冇人得閒理我哋!
依家幾快手,即刻改法例(唔準查呢樣、唔準查個樣;唔比市民做呢樣個樣)
好難過!好似突然變成陌生既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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