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叻公然違法!

【違反限聚令】

人稱「荷蘭叻」的撐警藝人陳百祥,被網民發現日前偕親友一行12人,在西貢碼頭乘船前往鹽田梓,並於島上一家高級西餐廳豪飲豪食,疑違反限聚令。

網民於社交網站發布相片,指陳百祥等人七時許抵達餐廳,進餐時不時與旁邊友人交頭接耳,興起之時,更與眾人齊歡唱,「幹杯(普通話)」之聲不絕,直至晚上11時左右才盡興而歸。

而該餐廳晚市偷偷營業,疑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圖片來源:網上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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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怕,佢撐政府架嘛,做乜都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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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左

賤格

佢撐政府,唔怕既

講普通話更加唔怕啦,做乜都得。

UP

撐政府有特權 :+1:

拍拍膊頭就冇事

捐錢去狗屋!邊有事? :smirk:
你踢爆佢,仲有事呀! :shushing_face:

真係好大支野

邊個影相:fearful:快啲走好危險

話左唔會調查啦

唔想做另一個林卓庭,快D走!

總之犯法就唔啱

呢句只係俾黃C用。

仲有呢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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