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妖,比錢啦!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去年入稟控告建制派議員何君堯誹謗,指何在 Facebook 稱他有份煽動 7.21 元朗事件,要求對方賠償。聆案官早前聽取陳詞後,認為何的答辯空泛,指示他提交進一步詳情,並須向林支付 16 萬元訟費。何君堯今(17 日)就訟費申請延期上訴及暫緩執行,遭法庭拒絕,並須就今次申請支付共 2.6 萬元訟費。

林:定周旋到底

林卓廷庭外稱,今次為誹謗案前哨戰的第二回合,形容何「連輸兩仗」,希望法庭可盡快審理,釐清他在事件中的角色。他又指會為自己聲譽及 7.21 真相,定與何周旋到底。

早前高院聆案官聽取陳詞後,認為何君堯的答辯空泛,須向林卓廷支付 16 萬元訟費。何君堯不滿訟費命令,今日就訟費申請延期上訴及暫緩執行。代表何君堯一方表示,原告提出訴訟方式不妥,原告應以信件方式申請,並非以法庭傳票提出。惟法官歐陽桂如認為,聆案官沒有犯錯,何君堯一方亦逾時提出上訴,駁回其上訴申請,並須向林卓廷支付 2.5 萬元訟費。

另外,林卓廷早前要求何君堯提供相關相片及影片,證明他帶領黑衣人參加 7.21 元朗事件,以及煽動他人參與集體打鬥等指控,惟一直未獲何君堯回覆,須待林卓廷發出傳票後才回應。法官批准林卓廷的申請,下令何君堯須向林卓廷支付 1,080 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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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妖想賴皮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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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屍今次唔出手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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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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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埋咁多五毛, 仲唔嘔番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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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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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咪冇錢呀,籌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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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籌=洗黑錢 :face_with_hand_over_mouth:
你比個潭比何妖踩 :ro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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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區十幾萬,對佢嚟講散紙啫,唔係唔認數呀何律c​:gri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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畀錢正衰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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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咪養堆小粉紅養到冇晒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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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死要比多2.6萬:sungla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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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實拖數啦 :face_with_hand_over_m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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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波華律政師唔出手擺平, 何妖咁愛國,都得唔到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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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佢輸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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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估唔到佢身為律師都有輸既一日 :face_with_hand_over_mouth:

開香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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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買埋花生同蕃茄同蛋 :face_with_hand_over_mouth:

好多時都唔係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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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覺得為正義嘛,明嘅 :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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