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疑不滿收樓涉縱火 執達吏供稱警跑光 由他協助疏散住客


家住將軍澳居屋的六旬漢拖欠管理費多年,因而遭執達吏上門收回住所。六旬漢涉在收樓當天從住所向走廊掟出燃燒物,導致發生爆炸,他則經單位外水管爬到樓下單位逃走,最終在梯間被消防及警員發現。六旬漢聲言事先購入天拿水及石油氣罐,以圖與執達吏「一鑊熟」,並於案發當天劈爛石油氣罐以放火。他面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今在高等法院受審。據在場執達吏供稱,當日於火警現場的警員跑光,本打算逃生的他於是協助疏散住客。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單位位於康盛花園某座31樓,該單位及其毗鄰另一單位因長時間沒交管理費,執達吏奉命收樓,並於2018年5月及7月兩度上門,在兩單位門外張貼告示,通知兩業主即將收樓,並定於同年7月27日正式採取行動。

當天兩名執達吏在被告住所外,聽到被告在單位內大聲爆粗及不斷拍門,被告大叫「上嚟收管理費?我啱啱先喺青山出嚟!」、「入嚟吖!攞咗嘢招呼你哋,你有膽就入嚟!」

執達吏認為單位內的人甚為瘋狂,單位大門亦被雜物堵塞,無法推開,於是報警求助。及後警方帶備防暴盾到場,警長聞到被告住所內傳出石油氣味。警方於下午12時許企圖打門單位大門,此時有人從單位內擲出冒出火舌的燃燒物,燃燒物爆炸,導致走廊被燻黑。警方旋即疏散居民及嘗試救火。

警員阻止執達吏疏散住客促逃生

涉案執達主任陳頌文供稱,他在警員到場部署後,一度到後樓梯等候,其間聽到涉案單位外的走廊傳出爆炸聲。及後陳應警員要求,到天台尋找滅火筒,抵達後看見濃煙。他認為事態嚴重,原本打算逃走,惟身處31樓的警員已跑光,於是疏散部份樓下住客後才離開。

陳的同事黃隆權則稱,在後樓梯等候期間,聽到有警員在開始行動後不久大叫「走呀!爆炸呀!」涉案單位內有火噴出,走廊亦有火光。黃本來想找滅火筒及疏散附近住客,惟此時再發生第二次爆炸,警員亦阻止他說「唔好再入嚟走廊啦!快啲跑去樓下,要逃生啦!」黃於是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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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走曬,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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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話架啦! popo 貪生怕死!正經野又唔做,唔正經就搞到一大鑊 :smi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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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哋最叻搞大鑊,有佢哋先疏散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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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揾返慈雲山張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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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fl: :rofl: :rofl:

貪生怕死

啲xx應做唔做,唔應做果啲就做哂
淨係識得呃飯食:face_vomiting:

笑死跑光:joy::joy::joy:

已深深印在我腦海。

呢個執達吏好快連份工都會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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