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要留意

我見到,純粹分享
圖片
英國政府上月公布明年1月起推出名為「香港英國國民(海外)簽證」的特別簽證,向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及其近親提供入籍途徑。英國內政部周一(3日)更新簽證部分條款,要求以家庭為單位的BNO持有人及其近親,在上述簽證生效前一同入境英國。

英國內政部更新簽證的部分條款後,BNO持有人及其近親要家庭為單位,在簽證生效前一同入境英國,即代表居留的首5年及申請定居身份之後的1年,均不能以「太空人」的方式移民,即先安頓子女在英國求學,先獲得居英權,而父母則繼續留在香港工作賺錢,並往來英國及香港。英國政府曾指,香港目前有約290萬人曾經或正持有BNO護照。

該特別簽證讓BNO持有人及其近親以家庭為單位入境英國,並提供5年的居留許可,期間可以在當地工作或讀書;5年後可以申請定居身份,然後過多1年就可以申請成為公民,條件包括在其中12個月內離開英國不多於180 日

5個讚

Make sense. 走難唔係嘆世界。但係個source出自邊度?

我呢段就from on.cc,但你一打BNO 同時入境/太空人 就有n 個報道

2個讚

唔知堅定流。我search BNO太空人。出黎D新聞全部都係紅底既媒體,東方,頭條,hket,U字頭。

做太空人食兩家茶禮太自私啦
咁樣就最好,等真正有需要/想走既人去

7個讚

堅又好、流又好。到時就知,有準備、好過冇

1個讚
1個讚

我見都有人話老公留港、老婆帶仔女過去先。
如果2 公婆都係BNO holders,咁又會唔會唔洗一齊landing :thinking:

跟移民條例就要,除非divirce / single parent, but need to show proof

咁先前的JM 就要留意,可能又要轉plan。
我有2 位朋友就走,老公留港

其實一開始個plan就是以家庭為主架喎

一開始,應該冇呢條細節

好似真係無寫明,可能為左堵塞漏洞

防止啲某國人用假結婚來拎居留權

仲有啲公務員家屬

所以我先post 出嚟,等多啲人考慮清楚先走。
我頭先text 我friends,佢哋頭痛中

2個讚

其實我建議一齊走,柏林圍牆只是一日建成,下次見面時已幾十年後

5個讚

唔係個個有能力,做到可以一齊走
我自己例子,我哋過嚟後要減少40% 收入& 交勁多稅。未必所有人願意…
之前就係有JM 話老公留港、佢自己過去先,如果老公一齊過去後係會搵少啲(但佢老公唔多想)

1個讚

我睇左呢個: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714870
「不過,英國內政部昨(3日)更新部分簽證相關條款,要求在簽證生效前,BNO持有人及其近親需以家庭為單位入境,亦即是指要全部家庭成員同時入境,才能享有5+1計劃,如果家庭成員原本各自持有BNO,則不受影響。」

呢個講法係如果你仔女係冇BNO,就一定要全家一齊去先得,因為咁先符合「全部家庭成員」定義。如果父母同時都有,仔女冇,又想老公留低老婆同仔女去先,咁我諗唯一方案係離婚:joy:

利申:個人解讀

2個讚

我叫朋友留意吓先。
假結婚聽得多… 而家要假離婚:rofl:

諗清楚喎…如果真係要離婚去,去到果個一定要第一年搵到工先可以留低,因為BNO visa條件係比一年時間搵工…當然啦如果你本身都係又返工又湊小朋友就冇問題,不過去到堅係自己一個又冇人幫手又要返工又要湊小朋友適應新環境,聽落好恐怖…如果話可以唔做嘢靠老公係香港賺錢都還可以…

唔係我!
我post 只係想分享,我6月已經走咗去歐洲。
只係想其他JM 計劃清楚,英國唔易捱、去到兩頭唔到岸就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