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與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同名的75歲男子,被指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涉嫌未有按照指示在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接受隔離檢疫,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徵詢過法律意見後,決定撤銷控罪。惟李男動氣地用普通話稱「無理呀!」又謂「我已準備好打官司,依家又不告!」李在法庭內擾攘一輪後,由法庭保安護送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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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違反檢疫點解唔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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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組織製造矛盾,令他人憎恨政權
因為同名掛,你試下有人叫迷離熊,殺人放火都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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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就係咁兒戲,法律面前,無人平等
打官司, 講法律, 係有錢人玩意
好驚呀,告李克強會犯國安法
咁同名同姓有個叫習近平既人 殺左人可以唔洗坐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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