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申,7月先夠期捐
我覺得呢單嘢係警謊發大,其實咪仲比人覺得小家
仲有呢篇
我7月中先去捐
點解係7月中?
其實我估根本就有人怕痛搵藉口⋯⋯
其實未調查,致咩歉?
平時投訴醫院醫生護士,都會調査完先話你知結果。
幾時要食衛局發聲明致歉?
咪話已聯絡病人關係主任了解和跟進,不嬲都係咁。
成件事錯晒!
係奶共紅十揀,佢揀左30000狗血都唔要2百萬人血。呢世都唔會再捐!!!
香港人自小就知道「捐血救人」
係呢件絕對正確既事情上根本唔會分黃藍,任何人刻意係呢件事上抽水,話唔會再捐血,都係與香港人傳統價值觀背道而馳,係損害緊香港既利益,傷害緊自己。
小護士講得啱
喺香港,捐血服務只有紅十字會
但其實係醫管局run嘅
私院輸血嗰個問題google下已經有幾千個回覆,根本唔存在賣血問題,係私院收你錢去run自己血庫做processing,你唔杯私院,杯紅十係無用嘅,都唔到肉。
醫護死撐都唔要「宣誓效忠」,就係唔想有一日要醫病做手術輸血都要俾人俾壓力你做邊個先/輸俾個權貴先唔輸俾小市民
如果大家唔捐血,就會更多呢種情況發生
同大家因為有藍醫藍護就話唔撐全體醫護一樣情況
三思三思!
以後唔會再捐血,包括公司攪嘅捐血日
咁大個人從未聽過向一個公營或私營機構投訴一個服務員而需要交出涉事服務員嘅個人資料俾投訴人喎。
況且該名服務員又冇犯過任何刑事罪行,真係唔明點解要交出該名服務人員嘅資料。
若果紅十字會就呢件事唔出嚟解釋,相信好多人會因為呢件事而唔會再捐錢/血。
2月捐過,同埋5月中洗過牙,驚要過下冷河
醫局個老細係空降嘅
紅老細大家無得揀
有得揀嗰啲eg 醫學會選舉,大家已經盡咗力
前線好多人努力頂住唔受佢染紅
但如果有一日返工見住有人因為紅十無血而失救,會好傷心
以我所知,如果有市民要投訴醫院醫生護士阿姐,都係要俾名人嘅,所以佢哋工作時應該要戴有名牌。投訴唔係問題,因為負責人員要調查了解,唔可以只聽一方面。香港是投訴之都,其實俾人投訴真係食生萊…
我n年前做過公務員,有下屬(做前線)俾市民投訴佢,原因:唔識講投訴人的鄉下話…
唔係唔俾投訴,
細心諗投訴人索取該名服務員個人資料係為咗乜?我相信目的都係「投訴」該名服務員,嘅然該服務機構接收到投訴人投訴後,理應進行調查,當知道該名服務員身份同調查結果孰實後,亦只應該對該名服務員訓斥,
並唔係直接提供該名服務人員個人資料給與第三者(投訴人)了事。
相信大家都同意咁樣處理投訴(將被投訴人啲個人資料渉露比第三者)係完全唔合適做法
真係好驚有日該服務機構會否將捐X人仕個人資料涉露/售賣比其他人仕/機構作其他用途
同意… 全港人都唔捐,我想問血
從何來? 做醫護從來都唔會理佢病人
既身份,係佢地既眼中就只有病人,
佢就地會盡力去醫好病人.
假如有一日你自已或屋企需要開刀做
手術但無血唔可以做手術咁你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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