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kg K仔 vs 90cm 膠水管

一個警察親屬: 被律政司撤控, 當庭䆁放
一個大學女生: 被判三個月監禁

香港法治已完! 荒謬絕倫! :angry::angry::angry:

無天理

犯法就係犯法,除非你係黑警(及其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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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kgs k仔都無事?

律政司,好嘢,勁呀,呢啲人才邊到搵,只係香港特產:unamused:

唔講以為3kg米,痴哂線

3KG毒品 要坐成30年,係極嚴重罪行,唔應該話撤就撤
相反少女拿膠水管,無傷人,被無理判3個月
之前有個阿返拿界刀傷左人,都只係判2個月

大家絕對要投訴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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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敢告,一陣繼續查落去,發現有三萬販冰兵

政府唔同係以前嘅政府,司法機構、執法機構、行政機構,互相勾結!

好恐怖,咁都可以撤控,咩世界

痴線

只會愈來愈痴線

人審唔到便由神去審

反應香港政府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