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報稱警署內被強姦, 鄧炳強:會以假口供拘捕, 事主潛逃已通緝

律師幫個細路女出既聲明…個細路女仲安全~~~~~~
有關X小姐就荃灣警署內被強姦及性侵犯的投訴

我們繼續代表X小姐,並得到她的授權代表她作出以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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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在2019年10月向警方就一宗就被警員強姦及性侵犯作出刑事投訴時,我是在期望警方會公正、絕對保密並尊重我的私隱及尊嚴之下向警方報案。我循適當的渠道報案,並就事件向警方提供了詳細的說明,亦回答了鉅細無遺而相當具入侵性的問題。我容許了警方在我的終止懷孕手術後從胚胎取出DNA樣本,以助辨別至少一名施暴者。

我從未想將此投訴公諸於世。我亦未有將這投訴政治化。我於2019年11月11日公開作出聲明,只是為了回應那些使我極困擾的披露所謂案件詳情的網上流言,以及選擇性地透露所謂調查細節並作出對證據作出負面評論的『警方消息』。我相信任何客觀旁觀者都是認為這些舉動是有意公開抹黑我的行為。

在警察公共關係科透露案情細節及作出評論之前,本應就我的投訴進行調查的警方反而於2019年11月4日申請搜查令以檢取我的私人醫療紀錄及私家診所的閉路電視片段。這是在我不知情和沒有我的同意下發生,濫權並嚴重侵犯了我的私隱。所幸的是我的醫生及時通知,而法庭亦從我的代表律師得悉有關細節後撤銷該搜查令。

於2020年1月16 日,當我從媒體報導得知警務處處長公開指稱我的投訴是「假消息」及「正循誤導警員或給予假口供方向調查」時,我再一次感到極度難過。我相信任何客觀旁觀者都會認為警務處處長這些行徑是公開貶損我並影響成功檢控機會的舉動。

透過我的代表律師,我不斷向警方要求他們提供查詢調查的進展和細節。這是我在罪行受害者約章下受保障的權利,亦是因為警方的舉措使我相信我的投訴被貶低。我從未被告知調查的細節,這意味著我並不能反駁任何指我的投訴與證據不符的說法。

在2020年4月6日,律政司通知我的律師,指警方不會繼續進行調查並聲稱我的投訴與他們所得的證據不符。雖然我的律師作出有關要求,但他們未有提供該證據的細節,所以我未能說服律政司我的說法是真的,亦未有機會反駁指稱我的說法與其他證據不符的言論。

昨日(2020年5月12日),我由媒體報導得知警務處處長公開聲稱我將因「落假口供」而面臨拘捕。他再次選擇了公開作出這些聲稱,任何客觀旁觀者都會認為這些行徑是有意貶損我的行為。

七個月前,我鼓起勇氣,就在荃灣警署內被身份不明的警務人員強姦及性侵犯一事作出舉報。我希望並期盼我的投訴會在尊重我私隱和尊嚴的情況下被公正、絕對保密地調查。然而,這沒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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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於2019年11月5日頒下的匿名令仍然有效,禁止任何人辦別X小姐的身份。任何違反這一命令的人都可能被視為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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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_boy03_cry:

個女仔好可憐,

希望佢可堅強面對。

警察包庇强姦犯, 人神共憤! 一定有報應。:angry::angry::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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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下仲藍唔藍呢

昨天朋友告訴, 負責幫這位少女的社工對事件好無助, 少女沒有潛逃, 仍在香港, 香港已回到60年代黑暗時代, 可能更差. 其實運動中有好多受害少女沒有勇氣走出來, 今次係冰山一角, PK鄧真不怕報應.

佢安全就安心了

下?冇潛逃仲安全?通緝緊喎

律師不斷問查案進度,黑警都無覆過
當然無驗啦

佢話查無此人,點吹得佢漲

我想問下呢班受害少女,係咪有811抓入新屋嶺個批?

831已有大學女性出來說, 遭到不人道對待. 831聽過男仔被人X姦.

唉,講起果個被x姦男仔,當初見到sonia係段王爺前除罩晒樣,佢當時都話要企出來。後來冇左聲氣,估計又被警告了

一些年輕人出現倖存者內疚(survival guilt),遭受創傷的人會對生存感到內疚,寧願自己遭受不幸。

https://lihkg.com/thread/2016569/page/1

「他們不覺得要讓自己睡好,他們會覺得,手足被拉了,為什麼拉的不是我,為什麼我還可以好好的?」

呢班黑警有可能,大家等佢比天修! 班黑警差不多有報應 ! 第日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可能要查足幾年先有報告,不過先放番d 手足出來同埋解散警隊。唔使擔心真香港警察冇人做,到時比義士做,唔識學到識。唔系咁根本沒可能重建信心

驚佢已被…:disappointed_relie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