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欠租的分店位於中環德輔道中188號金龍中心地下1、2和6號舖,現已結業。入稟狀透露,原告年加發展有限公司於2017年3月起,以月租27.6萬元租予Yoshinoya (GNC) Limited,合約為期三年,至今年3月。但吉野家自去年11月起一直拖欠部份租金、管理費和冷氣費等,在扣除早前支付的102萬元按金,至今仍欠6.4萬元租金和利息。
此外,吉野家於今年3月24日將店舖鑰匙交還原告,但未有按照協議拆除所有內部裝修,故原告除追討欠租外,另要求吉野家賠償還原單位的費用。
反送中運動爆發初期,有警員因撕走連儂牆上的文宣被諷刺為「撕紙狗」,吉野家facebook專頁隨即發佈「抽水」帖文,解釋火鍋材料獅子狗其實名為竹輪。惟該帖文火速被刪,親中媒體《大公報》等其後引述吉野家母公司、香港合興集團總裁洪明基指,有關辱警貼文只是個別員工自把自為,洪事先不知情,且極為憤怒,已解僱負責相關廣告事務的員工;更自言參加了撐警大會,全力支持政府依法施政。
藍:我支持你㗎,要俾錢?不了,好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