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手機短訊納入法律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底修改民事訴訟證據規定,新規定將於5月1日開始實施。當中明確界定電子數據,包括網頁、網誌和微博等網絡平台上發布的內容以及手機短訊、電子郵件、即時通訊和通訊群組的通訊內容,均可以納為法律證據。
當事人若以視聽資料作為證據,需要提供儲存了視聽資料的手機或記憶卡等原始載體。
用緊中資公司服務嘅要小心啦
【5月1日起手機短訊納入法律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底修改民事訴訟證據規定,新規定將於5月1日開始實施。當中明確界定電子數據,包括網頁、網誌和微博等網絡平台上發布的內容以及手機短訊、電子郵件、即時通訊和通訊群組的通訊內容,均可以納為法律證據。
當事人若以視聽資料作為證據,需要提供儲存了視聽資料的手機或記憶卡等原始載體。
用緊中資公司服務嘅要小心啦
佢意思是
電子數據(包括網頁、網誌和微博等網絡平台上發布的內容以及手機短訊、電子郵件、即時通訊和通訊群組的通訊內容)均可以納為法律證據
即是法院接納此等資料可在法庭舉証,唔表示可以監控架?有錯請指正。
(雖然中國無時無刻都可能監控中)
可以咁講,但內地所有通訊,本身都經過監控部門先發出去,所以內地嘅通訊你打某D敏感字眼係send唔到
覺得好可怕,乜嘢都要監控,連人民嘅思想都要監控!
香港還會遠嗎?
其實逃犯條例時已經話大陸法庭係100% conviction, 所以有無呢樣野都無分別, 佢話你犯罪你就係犯罪.
真係籠的傳人

唉

其實一直都係全面監控,而家係寫清楚提醒大家,有咩咁驚訝
好同意
**[quote=“FelixTheCat, post:4, topic:16440, full:true”]
覺得好可怕,乜嘢都要監控,連人民嘅思想都要監控!
[/quote]
**
好快資產都要被監控
未到2047, 香港都好快跟上
係收歸國有!
之前咪話出電子貨幣,唔再印紙幣,其實已經監控緊資產
香港好多智能(監控)燈柱,政府話高清低解象度鏡頭喎 
其實一直都有做緊喎。
又高清⋯⋯又低解像度?
呢兩個形容詞會唔會又有啲 互相矛盾?
係呀,我好記得咁講,因為我呢到好多呢d燈柱。
唉~真係有能力既就認真考慮下走人
唔係想咁喪氣
但其實香港點同佢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