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之定義:
1)為了私利而有或冇差別的去破壞、或傷人、或擄掠、或縱火、或叫囂的人;或
2)不是為私利但沒有明確目的,有或冇差別的去破壞、或傷人、或擄掠、或縱火的、或叫囂的人;或
3)不是為私利但有明確不正當目的,有或冇差別的去破壞、或傷人、或擄掠、或縱火、或叫囂的人;或
4)不是為私利而有明確正當目的,但冇差別的去破壞、或傷人、或擄掠、或縱火、或叫囂的人;或
5)不是為私利而有明確正當目的,有差別但使用不合目的比例的方式去破壞、或傷人、或擄掠、或縱火、或叫囂的人
問題:
1)仲有沒有其他種類的暴徒定義?請補充。
2)黑警的行為是否屬於上述任何一類?若是,屬於那一類或那幾類?
3)721 白衣人行為是否屬於上述任何一類?若是,屬於那一類或那幾類?
4)北角福建幫、或其他地區零聲藍屍針對抗爭者的行為是否屬於上述任何一類?若是,屬於那一類或那幾類?
5)現時和理非的行為是否屬於上述任何一類?若是,屬於那一類或那幾類?
6)現時勇武派的行為是否屬於上述任何一類?若是,屬於那一類或那幾類?
7)答完上述問題後有何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