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係佢自己本人突然cut 線令到後面2架車避唔到先撞到佢。。。
後面2架車並唔係跟車太貼。。。佢自己駕駛態度有問題再累埋後面2架車wo…
2個普通人點賠1600萬?
好似話個司機酒精測試不合格,所以算係醉駕。另外,兩架車應該有第三者保險代賠償。不過保險公司應該會追究個醉駕司機補回賠賞。
法官包華禮在判詞中指,首被告唐國洪事發時是於受到酒精影響下駕駛,他當晚駕駛車輛回家前,曾與朋友在荃灣喝酒,且他於事發後半小時的酒精吹氣測試亦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從而令他於車禍發生時的反應能力受影響,未能及時發現黎志偉的電單車已切綫,導致他未能及時轉彎,雖然他有剎車,但仍未能避免撞上黎的電單車,故裁定首被告須就其疏忽導致車禍負責。法官又指,如果首被告案發時沒有受到酒精影響、沒有超速駕駛、留意路面環境並採取適當行動,相關車禍可以避免。
如果佢唔醉駕,應該冇事吧,否則對私家車司機好唔公平
包山王自己都要負25%責任。即係佢切線唔岩,但後面司機飲左酒判斷力亦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