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JM, 是咁的,BK班人成日暴徒前,暴徒後,催眠自己以為藍絲o系道德高地。
我覺得我地唔應該再用“白衣人”呢個詞。呢個詞令到BK班人自我感覺良好,以為白衣人毆打大批無辜市民,完全o系另一批人做,同藍絲無關。
就好似當藍絲斬人嘅時候,報導都講到o系個別事件咁,好少用藍絲呢個詞。
相反,BK d 人就會好鐘意將大部分唔好嘅野都簡單歸類為 yc,覺得所有yc都一樣。
所以,我地以後以後講佢哋嘅野嘅時候(例如721,通街斬人),應該強調o系“藍絲暴徒”做。例如,721事件應該正名做 “721藍絲暴徒恐怖襲擊” etc。盡量唔用白衣呢個詞。
大家同意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