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勝利組

之前撮合過朱慧敏

FYY一定唔得啦

其實佢想緣有錢人唔應該乜都講出口

就算普通人家父母都唔like

呢樣又冇聽佢哋講。

用仔女名買無非想CLAIM SCALE 2 STAMP DUTY, 咁第二頁第一句就係咁寫

1個讚

個個都唔想俾SSD。

我係香港冇呢個煩惱。反而煩英國。要唔要用仔名 first time buyer。可能英國仲嚴過香港。

我估嫁得都傾好晒。唔多唔少都預咗。

SSD係綁3年果種, 買呢隻係AVD 同BSD, 兩樣加埋可以去到成30%

用仔名買又係驚有PRESUMPTION OF ADVANCEMENT, 另外仔借按揭嗎? 仔名按又可能要你寫張GIFT DEPOSIT LETTER 話係NON-REFUNDABLE

I see.

應該係Cash buy, 佢冇能力借錢住。

我擔心嘅係: 佢人已在UK, 如果我TT錢俾佢,可能會有問題。

我網上睇到資料係如你所講要寫“GIFT DEPOSIT LETTER 話係NON-REFUNDABLE”,但好似係針對UK tax resident, 我非UK resident,同超過90%唔會過UK, not sure 係咪同一 treatment。

但又搵唔到再進一步資料。

如果佢FULL PAY 律師會問佢SOURCE OF FUND, 咁如果話係你比律師一樣會叫你簽D嘢

1個讚

簽得呢啲Pre nupt 家族都有返咁上下,咁樣被人分身家(啱理男分女,家女分男)好「唔抵」。
港產王妃結婚年代冇呢樣野,結果離婚時王子要賣左承繼祖產業一棟房產

多謝你嘅資料。

李嘉x 都冇問題,其他小兒科

3個讚

咁似個個明星保母既

你仔冇搵錢能力、冇proof of fund 而係你出錢的話、就要寫non refundable GIFT DEPOSIT LETTER 比佢

1個讚

明白,謝謝你:smiling_face:

我個tax advisor 有提過父母匯錢去英國用仔女名買樓嘅case
如果父母之後去英國入住喺嗰間屋,係會有tax implication (SDLT waived for first time buyer & additional SDLT if applicable?)

1個讚

多謝資料。

我預計我未必會移居英國。

樓主,唔好意思,騎劫咗你個 po​:joy::bowing_man:

婚紗相唔同咗樣嘅

化到好老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