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家事

我建議過搵社工,象徵性要贍養費,帶住2個小朋友咁樣上公屋會快啲,但佢就媽叉到我同家人要落地獄:unamused:
媳婦家人在大陸有些少錢,一心有外家幫貼,媳婦很要面子,所以子女撫養權用身家都要爭取,但我哋一直來無諗過要搞到咁薑。

有暫準離婚証,戶主就可以去刪名,不用經媳婦同意?

有暫準離婚証可以唔使媳婦簽名嗎?

一開始兒子建議子女留俾媽媽照顧,而媳婦搬出去住並搵工做,什麼時候上來家中都可以。
但媳婦就自以為我哋要同佢爭撫養權,媳婦同佢外家一定要返子女,用身家都要打官司爭取撫養權:unamused:
問過律師因大部分時間係由媳婦照顧及教育,多數會判俾媽媽。
好啦~家人一同商議唔好搞到咁薑,兒子日後仲要見子女,怕個媳婦日後唔知點玩嘢,就決定放棄撫養權,當中有協議離婚條件。
應該唔係要分戶,戶主是爸爸,如出咗暫準離婚令,爸爸跟媳婦係無關係,咁樣是否不用經媳婦簽名就可以刪名?

唔會,佢最多會係babykingdom 啲人:smirk:我相信佢唔會識上香港啲討論區,佢只會識名牌,識自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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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明白了 :wink:

你要去房屋署問吓
因為每個case處理都唔一樣
媳婦攞到子女撫養權,房署未必會趕一家大細走,尤其有未成年子女
但分戶又好似唔適合用向呢個case,因為唔係戶主離婚
你最好都係去房署問吓啦,睇吓有冇解決辦法,有冇其他嘢協助

明白:relaxed:

戶主有媳婦名喎,係咪要問房署除名,但媳婦肯唔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