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香港的幻術師陳茂波提出了一個已不復存在的制度

若只可揀在香港或星架波生活,年半前一定揀香港,現在一定揀星架波:sweat:

唔係 apple to apple replacement.
用 Singapore 只因無左香港呢個橙,搵個桔頂住先。
因為法律唔係太自由。 佢同上海係差唔多。
同樣道理,台北,東京都唔得, even 佢地已經好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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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
宜家嘅香港根本比唔起新加坡。

香港開始係變壞嘅橙了…
可能用個桔嚟頂住更好。

Agree, 我一直都唔認同國際金融中心係有substitute, 香港冇左就係冇左(倫敦紐約一樣),
新加坡最多短期內賺下快錢做資金避難所

波叔表示:你有你鬧,我繼續數我戶口有幾多個零

以前香港係萬能 key , 無論你做邊區生意喺度開office 都有用,
以後就要睇你做邊行,做咩地區,再決定放個 office 喺邊度。

係,國際金融中心唔係咁易建立,三個都可以話係混然天成,美、歐、亞各自「堆砌」咗一個出嚟。香港唔會比任何一個城市取代到,但香港功能會被瓜分,東京、新加坡、台北,甚至澳門,個個都想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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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係同所有香港人講,不是再奢望香港是以前的香港,留得呢度,就接受要同化成中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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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係一切嘅因由。

三大金融中心皆行[普通法]。

新加坡同以前香港相似之處:
「普通法」
前英殖民地
地處亞洲
英語為官方語言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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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耐之前見過人解畫點解只有普通法先可以成為金融中心(但已唔記得內容),
所以話台北東京上海想成為新金融中心,係完全無可能

我好鍾意睇法庭戲, 無論美國、 英國、韓國、日本、台灣…以前香港都睇過[法外情]嗰類,但比較少睇香港嘅法庭戲。

睇到日台韓嗰啲 法庭戲就覺得同自己嘅認知好唔同,原來係[大陸法]同[普通法]嘅分別。

個人感覺[普通法]較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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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係法律人士,但大陸法地區法庭戲永遠水土不服,英美法庭就算我唔熟佢地運作,但個mentality係同我由細到大灌輸價值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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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新加坡根本兩個都唔同嘅方向,

新加坡取代唔到香港嘅,

香港嘅業務只會分薄去唔同嘅地方及城市。

由此推算⋯⋯新加坡、上海、深圳、首爾、澳門⋯⋯ 會攤薄香港嘅業務,

地理上係代替唔到嘅
可惜地理上既優越已經冇左啦
金融業一定俾玻佬搶晒

未必⋯⋯因為新加坡有外匯管制

港共而家夠晒厚面皮,同中共一樣講黎俾特定對像聽

香港都做唔住,新加坡一樣唔得,無得再賺盡中國同外國既錢,遲早要歸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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