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只可揀在香港或星架波生活,年半前一定揀香港,現在一定揀星架波
唔係 apple to apple replacement.
用 Singapore 只因無左香港呢個橙,搵個桔頂住先。
因為法律唔係太自由。 佢同上海係差唔多。
同樣道理,台北,東京都唔得, even 佢地已經好親美。
係。
宜家嘅香港根本比唔起新加坡。
香港開始係變壞嘅橙了…
可能用個桔嚟頂住更好。
Agree, 我一直都唔認同國際金融中心係有substitute, 香港冇左就係冇左(倫敦紐約一樣),
新加坡最多短期內賺下快錢做資金避難所
波叔表示:你有你鬧,我繼續數我戶口有幾多個零
以前香港係萬能 key , 無論你做邊區生意喺度開office 都有用,
以後就要睇你做邊行,做咩地區,再決定放個 office 喺邊度。
係,國際金融中心唔係咁易建立,三個都可以話係混然天成,美、歐、亞各自「堆砌」咗一個出嚟。香港唔會比任何一個城市取代到,但香港功能會被瓜分,東京、新加坡、台北,甚至澳門,個個都想分一份。
其實係同所有香港人講,不是再奢望香港是以前的香港,留得呢度,就接受要同化成中國香港。
法律係一切嘅因由。
三大金融中心皆行[普通法]。
新加坡同以前香港相似之處:
「普通法」
前英殖民地
地處亞洲
英語為官方語言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好耐之前見過人解畫點解只有普通法先可以成為金融中心(但已唔記得內容),
所以話台北東京上海想成為新金融中心,係完全無可能
我好鍾意睇法庭戲, 無論美國、 英國、韓國、日本、台灣…以前香港都睇過[法外情]嗰類,但比較少睇香港嘅法庭戲。
睇到日台韓嗰啲 法庭戲就覺得同自己嘅認知好唔同,原來係[大陸法]同[普通法]嘅分別。
個人感覺[普通法]較有人性。

,原來係[大陸法]同[普通法]嘅分別
唔係法律人士,但大陸法地區法庭戲永遠水土不服,英美法庭就算我唔熟佢地運作,但個mentality係同我由細到大灌輸價值觀一致

fsforth:
始終要做亞太市場
新加坡可以取代到香港。
香港和新加坡根本兩個都唔同嘅方向,
新加坡取代唔到香港嘅,
香港嘅業務只會分薄去唔同嘅地方及城市。
由此推算⋯⋯新加坡、上海、深圳、首爾、澳門⋯⋯ 會攤薄香港嘅業務,
地理上係代替唔到嘅
可惜地理上既優越已經冇左啦
金融業一定俾玻佬搶晒

地理上係代替唔到嘅
可惜地理上既優越已經冇左啦
金融業一定俾玻佬搶晒
未必⋯⋯因為新加坡有外匯管制
港共而家夠晒厚面皮,同中共一樣講黎俾特定對像聽
香港都做唔住,新加坡一樣唔得,無得再賺盡中國同外國既錢,遲早要歸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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