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飲醉酒大陸人於地鐵內襲擊乘客

香港人先係二等公民:face_with_symbols_over_mouth:

PS,黨鐵職員勁賤:exclamation:
唔止今次,捉飛勁暴力,好pk
所以我仍然堅持罷黨鐵

宜家唯有靠香港人自己守望相助,最絕望係連社工去調停都會告阻差辦工要囚一年,就更肯定香港人只可以靠自己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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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係唔會搭黨鐵架:dizzy_face:

我堅覺得恐怖,自從班狗幾十人係光復屯門行動護送娜娜走之後,大陸人係香港係大哂,殺人打人放火做任何野班狗同個政府都保護佢大陸人,香港人尤其係後生仔學生行街都比班狗又打又拉又要跪又要搜身,全世界就算落後國家都吾會咁無法無天,幾十人睇住個大陸人斬人或者楂架車撞死人都冇事仲要讃揚高尚情操,香港比伊拉克更危險

香港人依家仲慘過敘利亞難民

我以前睇過一個戰地記者講敘利亞難民點逃難,佢地經過最恐怖的利比亞,被當地黑警扣押監禁,甚至會當眾輪姦女難民(係一堆男難民前)。但只要你俾錢,佢地就會放過你,佢地酷刑折磨你都只係為左嚇你乖乖交錢。

但依家香港,冇任何目的利益都可以隨便打人拉人,甚至姦人,只要係黑警同藍屍做就可以冇任何代價

今日係FB見到呢個文章:point_down:t2:

去年11月11日,一名警署署長在理大拘捕了一名22歲女仔,指她襲警,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時,辯方律師指從網上一段清晰拍下事發經過的影片,顯示當時該名警員用手肘從後撞被告,之後自己向前跌倒,然後用警棍指向被告,整個過程中被告無任何動作。但卻無理被捕,多月來飽受精神上的煎熬。

而那位濫捕和作假證供的警員有沒有後果?? 毫無後果!

還記得上星期,有一個防暴警,話自己被雷射筆射中眼,搞到流眼水,隨便捉咗個女仔,拘捕的時候,沒有在她身上搜到雷射筆。之後就隨便將一支雷射筆(長12cm)放入證物,打算插贓嫁禍。

但到呈堂的時候,被發現雷射筆證物相片與呈堂實物長度有異(長15cm)。該名防暴警最終在法庭上承認拘捕被告的時候,沒有在她身上搜到雷射筆…

那位妨礙司法公正的警員有沒有後果?? 毫無後果!

還有許多類似的個案,證實由始至終,都係警方在誣蔑市民犯法。但在律政司的包庇之下,至今犯法的警員也是毫無後果。

更甚的是,有不少類似案件在沒有影片證據下,只靠警員供辭亦能被判入罪。究竟有多少市民無辜受累?要面對冤獄?

這就是香港的法治崩壞。

#犯法就係犯法
#除非你係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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